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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南的太陽能電力市場分析


    預計到2020年,越南的能源需求將增加10%以上,而能源消費預計到2030年將比2014年增加4倍。為了滿足煤炭和水電等來源無法滿足的不斷增長的需求,政府正在推動生物質,太陽能和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以減少供需之間的差距。

    越南的太陽能發電潛力為每年60至100 GWh的集中太陽能,而光伏(PV)系統則為每年0.8至1.2GWh。該國每年的日照時間約為1,600至2,700小時,平均直接輻照度(DNI)為4-5 kWh / m2,因此該國擁有巨大的太陽能發電潛力。DNI是垂直(垂直于)射線的表面每單位面積接收的太陽輻射量。

    太陽能光伏支架

    區域

    越南中南部的寧順省擁有最高的太陽能發電潛力。該地區已經吸引了140多個項目。其他潛在的領域包括Binh Thuan,Daklak和Khanh Hoa,它們分別吸引了100個,13個和12個項目。


    政府目標

    太陽能僅占總產量的0.01%,政府的目標是分別在2030年和2050年將其增加到3.3%和20%。

    到2020年和2025年,政府的目標是分別安裝850兆瓦和4吉瓦。到2030年,它的目標是將其增加到12吉瓦。

    政府已經批準了70多個新項目,總容量超過3,000 MW,需要在2019年6月之前開始運營。截至2018年7月,總容量為12,622 MW的項目處于投資前階段,而1,432 MW處于開發和可行性階段。大約1000兆瓦正在建設中,而只有8兆瓦正處于運營階段。 

    截至2018年7月,748個太陽能屋頂項目正在運行,總容量達到11.55 MW的峰值。據政府估計,屋頂太陽能項目可以將每月電費減少50%以上。

     

    激勵

    在農村地區,投資者有權免除土地使用費11年和15年。此外,在工廠或建筑物的建造過程中,投資者有權免除土地和水面租金。公司還可以減少企業所得稅(CIT)。在最初的15年中,CIT為10%適用于可再生能源生產商。在某些條件下,還為投資者提供CIT豁免。如果進口貨物是原材料或用于制造零部件,也可免除進口關稅。

     

    條例

    2017年,政府頒布了關于鼓勵該國太陽能發展的機制的第11/2017 / QD-TTg號法令。太陽能項目的PPA指南載于16/ 2017 / TT-BCT通函。這些包括批準過程,電力開發計劃,技術要求和關稅結構的指南,涵蓋商業和屋頂項目。在越南,越南電力(EVN)是太陽能發電項目產生的能源的唯一買主。 

    商業和屋頂項目的上網電價(FIT)的商業運營日期(COD)為2019年6月。投資者建議政府在2019年之后增加COD,因為這是一個可以阻止長期投資的緊迫期限。根據反饋意見,政府通過第115號/ NQ-CP號決議將COD延長至2020年,但僅限于Ninh Thuan省。政府也計劃為其他省份做同樣的事情。

    政府還計劃在2019年推出可再生能源直接購電協議(DDPA).DDPA是發電廠與企業消費者之間的協議,允許發電公司直接向公司出售電力。 

    太陽能發電廠的FIT為20年,為2086越南盾(9.35美分/千瓦時)。對于屋頂項目,凈計量為9.35美分/千瓦時。此費率也適用于在2019年截止日期前開始運營的屋頂太陽能項目產生的多余電力并將其出售給EVN

    FIT將適用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開始運營的項目,但Ninh Thuan省的項目截止日期為2020年。一旦COD截止日期到期,新的FIT費率將最終確定,可能低于當前費率。


    挑戰

    投資者面臨的主要挑戰是政府對太陽能價格和COD最后期限的政策。政府政策需要更加一致,COD的最后期限需要延長到2019年以后,因為越南的許可程序和土地收購需要時間,這可能導致項目延誤。其他挑戰包括缺乏融資,當地開發商的技術專長以及電網基礎設施質量。

    政府需要提高透明度,提供財政支持,改革與許可和土地收購相關的行政流程,制定一致的定價政策,并開發電網基礎設施以滿足不斷增長的能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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